特种设备

2025-12-17 0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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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我国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2003年最新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其监察的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7大类。

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规章如下。

(1)电梯原劳动部《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劳安字[1992]13号,1992年12月24日)。

(2)起重机械 原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督规定》(劳安字1-1991]8号,1991年3月21 IE])。

(3)客运架空索道 原劳动部《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督规定》(劳安字[1991]11号,1991年4月16日)。

(4)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技监局发 E1994]08号,1994年4月13日)。

(5)压力管道原劳动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1996年4月24日)。

(6)防爆电气(器) 原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员会、煤矿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工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劳人护E1987]36号,1987年12月16 let)。

回答2:

应该两者都能管,还有工商,我在新闻上看过.

但对产品的质量把关应该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回答3: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监管

回答4:

对产品的质量、技术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主管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地方安全监督管理局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