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法院查封的公司帐户上打钱算洗钱吗

2025-12-18 04: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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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法院查封的公司帐户上打钱不一定算洗钱。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狭义的洗钱是指为了掩盖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合法化的过程。这些犯罪活动主要包括:贩毒、走私、诈骗、贪污、贿赂、逃税等。广义的洗钱除了狭义的洗钱含义外,还包括:1.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即把白钱 洗黑,如把银行贷款通过洗钱而用于走私;2.把一种合法的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达到占用的目的,即把白钱洗白,如把国有资产通过洗钱转移到个人帐户;3.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逃避监管,如外资企业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转移到境外。
查封、冻结是司法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银行存款账户采取的一项管制措施。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冻结最长期限6个月,逾期自动撤销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