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长的意思是合规的,这是业内普遍在执行的规定。2,如果现在的店不同意急辞的话,而辞职又是必须的,而且必须在5天时间内到新岗位上班的话,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在15日发完上月份工资之后,自动离职。这样就可以16号到新单位上班,但是这样的做法就会损失本月份半个月的工资。
都这样。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说白了就是怕员工集体跳槽
这个比较麻烦,要是店长不同意,你只能放弃一边了
只能说没办法喽,,,谁让你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