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时公司拿了份空白劳动合同给我们签,而且只有两份,后来也没发一份给我们本人,以后发生纠份怎么办。

2025-12-15 05: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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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公司应该给你们每人一份劳动合同的原件。
2、公司的工作时间是违法的,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5天,超过的部分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你们应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上述费用。

回答2:

可以重大情况隐瞒为由要求先解除合同,适用集体合同去解决。

也可以显失公平提出。

回答3:

你的工资单可以当做法律依据,但是在公司手里,公司怎么可能把工资单给你当证据呢?如果公司也没帮你上社保,那他们把工资单、考勤记录这些藏起来,说你不是他们单位的人,你怎么办?

回答4:

你先去劳动局备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