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违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于“未婚同居”:……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由此可见,已婚男人和其他女人“未婚同居”,并且生下了孩子,这当然属于违法行为!
答案:违法。已婚男人和其他女人生孩子是违法的。
已婚男人表示他已经结婚了,结婚的男人只能和自己的妻子生孩子,如果和其他女人生孩子,他已经出轨了,他已经对家庭不忠了,对自己的家庭也没有责任,这种行为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对不起自己的家庭,也对不起给他生孩子的其他女人。
已婚男人和其他女人生孩子,已经超出了道德底线和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已婚男人应该要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家,不应该和其他女人生孩子。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维护的,两个人要相亲相爱,一家人共同把家庭经营好,这样才能幸福。(答案仅供参考)
不一定,如果两个人之前以及生育以后都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只是婚外情,这只能是道德上的问题。但如果他再次结婚,则涉嫌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事实上的重婚,包括三种情况
(一)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简称法律婚),而后一个是事实婚姻即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简称事实婚);
(二)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后一个是法律婚;
(三)前一个是事实婚,后一个也是事实婚;
上述三种情况都有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阶段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当然是违法的,属于重婚罪,这要妻子掌握证据去告他们才行的。
不违法吧,也没有登记,就不算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