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户籍地在湖南省耒阳市,在广东省东莞市交的公积金可以贷款在长沙买房吗?

2025-12-18 09:56: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贷款,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回答2:

  目前,在东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长沙还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全国各地正在逐步实行住房公积金互贷,请关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消息。

回答3:

可以
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参考资料:人民网